面霜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面霜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理应最小化适用

发布时间:2021-01-21 16:42:37 阅读: 来源:面霜厂家

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理应最小化适用

昨日南都社论指出,现行《劳动合同法》从其颁行伊始,修法呼吁便曾一度成为热门议题,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,立法过程因各方利益博弈(尤其是力量极端欠缺均等态势的畸形博弈),将可能导致的个中妥协,从一开始便隐喻和积蓄了当下困境的成因。具体而言,从国企到民企,无不乐见劳务派遣中的“浑水摸鱼”,而工会作为其反向的博弈力量,则在博弈的力度和韧性上败北。隐秘而不能忽略的是,立法机关有意无意间,把天平倾斜给了强势的资方,这是问题的根源所在。  类似偏袒强势方的例子比比皆是,譬如公民之于公权,律师之于法官,学生之于教师。具体法律条款当然不会明确表示态度,可是以《义务教育法》为例,既要求“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”,也禁止教师体罚学生,却只字不提体罚尤其是恶性体罚的法律责任。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的立法习惯,或许有人会说,“弱者也不能欺负强者”,可是这更像一句笑话,天底下唯有强者欺负弱者的份儿,而法律的价值只在于维护公平正义,对抗丛林法则。  去年全国总工会向人大法工委提交的《劳务派遣报告》,则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员已达6000多万。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被如此无序滥用,除了企业对劳工权益的漠视,恐怕也与《劳动合同法》第66条的变相纵容有关。该条款规定,“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”,法律中出现“一般”字样而又没有明确界定,不啻某些文件中的“原则上”,这无疑就显失严肃性。  如果不删除这如鲠在喉的“一般”二字,立法漏洞昭然,则即使“临时性、辅助性、替代性”有了明确界定,也还是于事无补。对企事业等单位的用工而言,没有非劳务派遣不行的情形,因此不存在需要照顾的特殊情况。当然“三性”的界定仍属必要,而与“临时性”和“替代性”相比,“辅助性”显然大为不同,其照样可以是长期性岗位,否则归于其他两种情形即可,因此这种性质的用工并无理由适用劳务派遣。  劳务派遣多是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双赢,而其分享的“蛋糕”正是劳工丧失的权益。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其规定的,由劳动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情节严重的以每人1000元至5000元标准处以罚款,并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;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立法上不能说没有“封闭性”,既有连带责任,也有吊销执照这种狠招,而现实中社会保险、工伤、同工同酬等纠纷还是大量存在,原因既有“情节严重”的自由度,也有众所周知的执法疲软。为了保护劳工权益,一要最大限度缩小劳务派遣适用范围,二要罚则明晰,三要严格执法并严惩执法者不作为。□林荣耀

莎普爱思滴眼液

莎普爱思滴眼液

莎普爱思滴眼液